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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uoxue.ifeng.com/a/20161215/50420804_0.shtml 转自《凤凰国学》

民国时中医界最高机构:“中央国医馆”的功过是非

2016年12月15日 09:16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米丁一

 

一、中央国医馆的诞生

回顾中西医论争史,1929年中央卫生委员会颁布的“旧医登记案”(或称“废止中医案”)最为人熟知。此案甫一公布,即引起了中医界一片哗然,上海市中医药团体率先在《申报》刊登启事,要求召开全国中医药团体联合大会议定具体办法以应对。大会于1929年3月17日在上海顺利召开。议决成立全国性质的医药团体——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其作为全国中医药界的“最高组织”,在领导中医抗争请愿、对外发声的同时,组织讨论决议,指导中医药发展,成为日后推动中央国医馆成立的重要力量。

全总会成立后的第一次活动便是晋京请愿,要求国民政府明令公布撤消中央卫生会议的“旧医登记案”等,承认中医的合法性。请愿团拜访了谭延闿、于右任等国民党元老,在获得他们的支持后,认为目的达到,安心返回了上海。

中央国医馆筹备大会会员拜谒中山陵(资料图)

然而,出乎中医界意料的是,这次请愿之后,教育部和卫生部很快又先后颁布公告,对中医进行限制,可见请愿并无实质性效果。与此同时,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的合法性逐渐受到政府质疑。1929年8月,全总会向国民政府卫生部呈请批准立案,卫生部以全总会名称、会章存在问题等为由并未执行行政院准予备案的训令,将呈文搁置。全总会未取得合法地位,直至国医馆成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将其撤销。

几次请愿却没有实际效果、呈请政府立案却被搁置,还面临着被解散的命运,这些因素促使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将主要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中医药管理权、合法性的争取上,希望仿照国术馆,建立有官方授权的“中央国医馆”,切实掌握管理全国中医中药事宜之权。他们很快向政府提交了提案,同全总会申请立案过程相似,国民政府文官处训令卫生部核办国医馆。卫生部则回复称国医馆简章所列的管理国医国药事宜属于行政职责,不在学术团体研究范围之内,应该删除。同时用提案方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的合法性问题对其进行根本上的否认,态度颇为消极。而行政院将其意见转请国民政府后,不再过问此案。全总会对于建设中央国医馆的提案再次被卫生部束之高阁,未获通过。

1930年5月,谭延闿、胡汉民、陈立夫、焦易堂等人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会议上再次提出设立中央国医馆,获得原则通过,交由政府拟定具体办法,中央国医馆的筹备工作开始逐步推进。几经延期,中央国医馆最终于1931年3月17日召开大会宣告成立。

中央国医馆(资料图)

二、中央国医馆的运行

中央国医馆成立后,很快便选举、确定焦易堂任馆长,陈郁、施今墨任副馆长。在他们的主持下,1931年8月《中央国医馆组织章程》通过国民政府审核,这一章程列举了中央国医馆聘请医药专家设立专门委员会;附设医院、医药学校;组织管理各省市国医分馆;奖励有贡献的医药专家等工作计划,几乎包含了中医发展的各个方面:学术研究、现实应用传播、教授传承、管理联络。可以想见,若是能够按照这份章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中医应能得到良好的发展,那么真正的实践到底如何呢?

中央国医馆理事会会场(资料图)

(一)整理、研究中医学术

由《中央国医馆组织章程》第一条所言中央国医馆“以采用科学方式整理中国医药改善疗病及制药方法为宗旨”可知,中医科学化是国医馆众项工作中的重点。整理工作被划分为三期,第一期为制定“学术标准大纲”;第二期为根据第一期审订的“学术标准大纲”统一疾病名词;第三期则以前两期的工作成果为基础撰写全国中医药教材,并订正旧有中医药书籍。三步层层递进,最终目的即为谋求日后中医学术发展的一致性或者更进一步说是发展出“科学化”的“标准中医”。

在具体工作中,第一期工作较为顺利,而第二期工作,由于起初的起草人施今墨认为统一病名应以西医病名为最终依据。在发表后被指责不使用中医病名就是对中医的摒弃,激起了巨大的反对声浪,即使更换了编审委员后,仍然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不过国医馆之后并无动作,统一病名一项也就此草草结束。接下来第三期工作,虽在前期有征集中医书籍的广告,国医馆却并没有如期编审完成,只是检阅市面上流行的教材编成参考书单供教学使用,故也未取得较大进展。

(二)附设医院、发展中医教育

组织章程中附设医院及医药学校一项进行得也并不顺利。

在地方,以湖北省国医分馆附设医院的指令公函为例。中央国医馆虽已下令准予备案,但还不到半个月,面对湖北国医分馆附设医院的合法性以及受何机关管理的问题,国医馆就又下发了此时尚未取得附设医院的管理权,仅有名义上的“监督”一说,医院筹设还需要内政部、地方政府的批准及管理之意的训令。

中央方面,1935年底,就有于右任、陈立夫、焦易堂等人为筹建首都国医院宴请多位中央要人的报导。此后四处募捐筹款,1937年初招标动工。不过,首都国医院尚未竣工,国医馆就因为抗战爆发,随政府撤至大后方,医院也未能真正建成。

那么医药教育情况如何呢?

自1929年教育部令中医学校一律改称传习所后,1932年行政院再次下令要求组织大纲第六条规定的附设中医学校,也须修正为学社。对于此令,国医馆并未进行反抗,这引发了中医界的极大反对,认为国医馆不争取中医权利反替教卫两部办事,训令最终并未贯彻落实。

1937年2月,焦易堂在国民党三中全会上提议请教育部将中医教学规程编入教育学制系统,以便兴办学校,获得通过。可惜的是通过后尚未及时制定详细规章制度,国医馆就因为日军的威胁被迫迁至重庆,提案的执行受到耽搁。

中央国医馆医药改进会江苏省分会成立大会(资料图)

(三)争取中医药管理权

中医药管理权本不在《中央国医馆组织章程》中,然而梳理国医馆工作,却发现其在此用力颇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成果即为促成《中医条例》的颁布。实际上,在最初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拟定的国医馆简章中,“管理国医药事宜”与“改进国医”、“研究国药”并列为国医馆所辖工作范围。只是在中央国医馆正式成立时,卫生部将此条撤去。由于未被授予中医药管理权,中央国医馆在实际工作中屡受限制,始终不能很好地争取中医权利。因此1933年6月,中央国医馆馆长焦易堂、石瑛、陈立夫等二十九位委员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提“制定国医条例,责成中央国医馆管理国医以资整理而利民生案”,并提交了《国医条例草案》。草案最终决议通过,交由内政部、教育部进行审议。

内教两部坚持认为国医馆是学术团体,并非行政机关,没有拟定条例的必要,决议将其修正通过,送交中央政治会议。7月,提案与行政院所附意见交立法院审议,立法院议决将草案交付法制委员会审查。此时身为法制委员会委员长的焦易堂在审议之前,走访了各委员,向他们解释《国医条例》的重要性,从而使草案顺利获得通过。最终,1933年12月立法院通过了《国医条例》,并将其改名为《中医条例》。

《中医条例》虽获立法院通过,但由于行政院的阻挠,迟迟未获得公布。其间各中医团体纷纷上书请愿。1935年11月,冯玉祥、石瑛等人在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案要求将《国医条例》公布实施,议决通过。几经波折,1月22日,《中医条例》正式公布。中医的合法地位得到基本确立。

(四)抗日战争中及抗战胜利后的中央国医馆

上述工作多在抗战爆发前进行,1937年后,中央国医馆迁至重庆,抗战时期主要工作重心是配合政府,为服务军队、后方抗战民众等作了很大贡献。

1946年,中央国医馆复员回到南京。此后两年,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即因国民党迁至台湾而解散,其工作也就至此宣告结束。

中央国医馆美国分馆(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三、多重视野下的中央国医馆

通过上文对中央国医馆运行情况的分析,我们发现,国医馆的一些想法并未得到很好的实施,个中缘由不仅有中医对于“科学化”问题的争论,更有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抵牾。

(一)政界视野中的中央国医馆

在国医馆运行期间,实际工作中一直伴随着发起者焦易堂等人与行政院对于中医药管理权的纠葛,两方针锋相对又妥协退让,我们或可猜测,中央国医馆成立运行的背后,有着国民政府内部的诸多博弈。

1929年“旧医登记案”提出时,正值汪精卫在国民党内受到排挤之时,其心腹褚民谊的提案在中医团体请愿时被国民党元老反对,背后的原因固然有元老们个人对中西医的偏好。此外,廖仲恺案后,国民党元老与汪精卫产生隔阂,面对褚民谊提出的如此有争议的提案,他们公开反对,对其进行打压或许也是原因之一。

不过,汪精卫在国民党内根基深厚,其向日本学习“废除汉医”、追求科学以变革发展的思想以及其培植的势力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更不必说蒋介石与元老们之间本质还是相互利用,甚至偶尔相互打压的权力利益关系。故在请愿后不久,教卫两部再度先后颁布了限制中医的公告。与“限制令”对应,中医界再次晋京请愿,获得了蒋介石借用总理“保持固有智能,发挥光大”遗训的批示。支持中医与追随总理的联系变得更加明确、紧密,元老们更是顺势借助此力量维护中医。于是就有了上文谭延闿、陈立夫、焦易堂等人提出设立掌握中医药管理权的中央国医馆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召开方为汪精卫、西山会议派、阎锡山、冯玉祥等地方势力联合反蒋,发动中原大战之时,不知是对汪精卫废止中医派所掌控的卫生部做出妥协,还是为了尽快推动中央国医馆通过卫生部审查的权益之计,在谭延闿等人提交的设立国医馆的提案中,除“兹援照国术馆之例提议设立国医馆”一句外,在详细的工作、组织大纲中均未提到授予国医馆管理中医药权的相关内容。1930年8月中央国医馆组织章程公布之时,也就没有“管理中医药工作”一项的体现,最终导致了国医馆职能的尴尬。

中央国医馆正式开展工作后,中医药管理权缺失带来的掣肘促使石瑛、焦易堂等人于1933年6月向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制定《国医条例》,切实保证中央国医馆管理中医药的权力。对此,汪精卫在会上坚决反对,教卫两部也都未予通过。之后如上文所言,焦易堂各处拜访,推动了草案的通过,里面提到的国医馆管理权却被转给了内政部,“国医条例”也被改成了“中医条例”。

此期间正是汪蒋合流时期,双方虽都有争权,却也相互妥协。《中医条例》通过,一方面承认了中医的合法性,满足陈立夫、焦易堂等支持中医派诉求;一方面却又将中医管理权交给了内政部,并将带有民族性的“国医”还原为“中医”,迎合汪精卫废止中医派的主张,双方可谓各让一步。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断,中央国医馆自国民党元老谭延闿等人将其在中央政治会议上提出时开始,就已逐渐成为国民政府派系斗争的工具。追求科学主义的汪精卫一方,欲以国家进步来获得权力认同;追求民族主义的国民党元老一方,则希望标榜自身为孙中山的追随者来掌控国民政府。而蒋介石在整个过程中并无非常明确的指示,不难猜测中央国医馆是他用来制衡汪精卫一派与国民党元老一派的棋子,在双方互相争权打击对方时,坐收渔翁之利。中央国医馆是否能掌握中医药管理权,即在于汪精卫派、元老派及蒋介石三方的分合倾向,其地位、工作权限的变化又反映着各派系的起伏离合。

中央国医馆医务人员训练班讲义(资料图)

(二)中医内部对中央国医馆的争论

阅读国医馆成立时的诸篇评论文章,我们发现中医大都认为中央国医馆成立是政府层面对中医支持的表现,同时,也有不少中医发出提醒,告诫同仁不要因此就依赖政府,放松对中医的研究。此外,山西太原中医改进研究会认为中央国医馆成立后能整理弘扬中医,使之能够进行“科学化”的改进,符合时代潮流,更好地发展,是中医界支持国医馆的又一代表。

然而,在国医馆运行后,中医界对其的批评逐步增多。主要集中在“整理国医药学术标准大纲”、“统一病名草案”的颁布后,如名中医曾觉叟撰文称,中医以哲学为根本,西医以科学为根本,二者有着较大的区别。中央国医馆本应该维护中医,可是却以科学为中医的主要发展方向,背离了中医学说的精粹。统一病名建议书主张将西医当作中医病名的标准,以求中医“科学化”更引发了中医们的全盘否定,认为制定者完全为了“科学化”而将中医生硬套入西医概念,是将中医推翻的“恶毒”之举,对中央国医馆越发持消极态度,不予配合。

总结整个中医界对中央国医馆的讨论,不难发现,中医们对于中央国医馆的设立要么抱有国医馆可促进中医“科学化”以更好发展的极大期许,积极学习西医,要么采取较为极端的言辞对“科学化”进行抵抗,排斥西医。可见,此时中西医论争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由起初中西医地位平等的相互汇通,到中医与西医的地位出现高低分别,代表科学的西医,已在时代的热潮助推下成为中医汲汲以求或盲目抵制的目标。中医虽时时通过请愿、提案争取着与西医平等的待遇、地位,但实质上,中医的传统愈发松动,日后中医单方面向西医学习的格局自此初步奠定。

焦易堂解释:为什么把中医叫“国医”

 2017-03-12 09:45:02  江苏国医馆 转贴 from:  http://www.jssgyg.com/?yiguanlishi/93.html

焦易堂先生(1879—1950)曾任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委员长、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35年出任国民党中央最高法院院长,同年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46年焦易堂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

焦易堂酷爱中医学,极力提倡发扬中华中医药,保存国粹。他曾被聘任为中央国医馆馆长数十年,提出以现代科学研究中医药,力主中西药结合,拟定中医药发展方案。他主持国医馆不仅逐步建立起各类研究委员会,创办了中医药杂志,编辑出版了部分中药教材,而且在各省市和国外华人居住地区建立起国医馆分馆、支馆。一些省市还办起中医学校。抗战期间,他先后在南京设立中医救护医院,创立中国制药厂,开办中医医务人员训练班。由于他的努力,南京国民政府撤消了废止旧医提案、设立中央国医馆、制定《国医条例》。他本人并非医家,却竭尽自己的力量,为中医界撑起了一块生存的空间,为处于逆境中的中医药学的发展作出了举世公认的贡献。

他这样解释:“国医”这个名词,在我们中国向来是没有的。自从西洋的医学传到我们中国来,为要避免和西洋医学混同起见,所以从主体上特别提出“国医”的名词来。这好比我国的文字本来无称为“国文”的必要,因为同时发现了英文、德文、日文等不同的诸种文字,于是主体提出“国文”一个名辞是觉得非常的必要。国医的意义,亦就是这样。

江苏省国医馆历史

 江苏国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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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即“中医”,是现代医学进入中国后,国人将中国的传统医学称为“国医”。“国医”是我国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做出了重大贡献。

江苏省国医馆已有79年的历史,1929年2月23日南京国民党卫生部通过了“废止中医案”,此案立即遭到中医界的强烈反对,3月16日中医界在全国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要求撤销“废止中医案”。1930年5月7日通过设立“中央国医馆”的提案,翌年4月16日中央国医馆在南京成立,焦易堂任馆长,陈立夫任理事长,确立了“以科学的方法整理中医药学术及开展学术研究”的宗旨。负责制订学术标准大纲,统一病名,编审教材,在各省成立分馆,举办国医医院、国医传习所,定每年三月十七日为“国医节”。开始了近代中医诊疗、研究和教学的新模式,使近代中医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民国二十年即公元1931年3月16日中央国医馆筹备会全体会员合影
 

江苏省国医馆又称中央国医馆江苏省分馆,于1931年12月7日由中央国医馆馆令“兹派王硕如、毕怀之、吴子周、王彦彬、向恭伯、尤九皋、朱永升、金仁甫、夏子雨、郭令之、曹丽青为江苏省国医馆分馆筹备员。

1932年12月17日召开成立大会预备会,推荐主席团,由王硕如、王礼文、尤九皋等人组成,讨论大会的各项议程。18日召开成立大会,到会的委员及各医药团体代表、各机关团体来宾,人数甚多。由王硕如任主席、闵金禾任司仪,镇江地方法院书记官吴鸣盛、药业公会常务委员尤九皋监票,选江苏省国医分馆董事会董事49人,开票结果冷御秋等49人为董事, 蔡香之等14人为候补董事,委任陆锡庚为馆长、王硕如、尤九皋为副馆长。馆址暂借三区党部。

1933年2月12日召开第一次董事会,推选王礼门等十一人为常务董事,并选举吴子周为董事长。嗣开会聘任江苏省党政医药各界要人为名誉董事。因陆锡庚会长担任江苏省商会主席,事务纷烦,所有日常馆务面托王硕如代理,加委王硕如为江苏省国医馆代理馆长。1933年11月14日陆锡庚正式辞去国医馆馆长职务,认为王硕如在代理馆长期间工作井井有条实为当今不可多得之才,推荐王硕如为正馆长,于1933年11月29日中央国医馆2070号委令王硕如为馆长。

江苏省国医馆办公地址于1933年6月18日迁之镇江城外宝盖桥路第一区公所办公。

1933年7月16日召开第一次常务董事会议。

江苏省国医馆成立以后的首要任务整理学术,1993年7月25日成立了江苏省国医馆医药专门委员会,负责中医学术的整理。编辑出版了《王九峰医案》、《痘症辑要》、《吴中医药》等。

根据中央国医馆第3536号指令,于1936年1月1日元旦2时召开江苏省国医馆医药改进分会成立大会,由本馆编审委员郭受天为特派员临场监视,当场公推吴子周为正会长,章寿芝、耿耀庭为副会长,又推顾允若等19人为评议员,钱今阳等9人为修补评议员。

江苏省国医馆成立后各地成立支馆,纷纷举办国医学校、讲习所,诊所等。民国24年(1935年)6月29日,苏州中医自己组织了“国医联合诊所”,发起人有顾福如等,地址在景德路27号,分设内、外、妇、儿四科。

江苏省国医馆的成立,对当时全省中医学术的繁荣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代第一所公立中医学校:南京国医传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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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南京“医药界巨子”张简斋、隨翰英等暨“政界闻人”陈立夫、杜同甲等人,“鉴于国医学术,向系人自为学,以致学说纷歧,难收统一之效,当此学术竞争时代,不可不筹设医事教育团体,以谋国医学术上之补充”,共同发起成立南京国医传习所,推举张栋梁、程调之为常务董事,张简斋为董事长,负责筹备事宜,并以董事会名义呈请南京市政府及主管机关核准设立。

立学校、设学会、办杂志,一直都被近代中医学界视为振兴发展的“三大法宝”,其间诞生了至今被我们遗忘或忽视的第一所公立中医学校——南京国医传习所。

先期建成南京国医传习所

1932年,南京“医药界巨子”张简斋、隨翰英等暨“政界闻人”陈立夫、杜同甲等人,“鉴于国医学术,向系人自为学,以致学说纷歧,难收统一之效,当此学术竞争时代,不可不筹设医事教育团体,以谋国医学术上之补充”,共同发起成立南京国医传习所,推举张栋梁、程调之为常务董事,张简斋为董事长,负责筹备事宜,并以董事会名义呈请南京市政府及主管机关核准设立(《国医传习所之筹备》)。

为便于解决种种掣肘之琐事,加之中央国医馆早就有成立国医专门学校的规划与蓝图,遂有将南京国医传习所改由中央国医馆主办之动议。1933年9月26日,在中央饭店召开首次筹备会议。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先在长生祠设立国医传习所,扩充现有国医传习所董事会组成人员,加推南京市市长石瑛为董事长,焦易堂为召集人,并与张简斋、杜同甲、杨伯雅、隨翰英一起,负责起草《国医传习所章程》及具体规划,提交下次会议讨论。

1933年10月1日,在中央国医馆会议厅举行第二次筹备会议。推举张简斋为所长,隨翰英为教务主任,傅选青为事物主任,并再次议决“先办国医传习所,俟《国医条例》通过后,明年即办学校,招收正班学生”(《中央国医专校与医院之筹备经过》)。

为加紧进行筹备工作,成立了以焦易堂为主任,杜同甲、傅选青、沈仲芳等为副主任的筹备委员会。自此以后,南京国医传习所的主办单位升格为中央国医馆,并因此而奠定了近代第一所公立中医学校的地位。

1934年5月底,在南京国医公会长生祠旧址开始校舍建设,将于6月竣工,“大约九十月,决可开校上课”(《南京国医传习所将开办》)。呈请南京市社会局核准备案后,决定先行开设“医学正科”与“补习班”各一班,“以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医药,改善疗病及制药方法,养成国医专门人才”为宗旨,“有初中毕业资格及相当学历者,可入正科修业,五年毕业;参加南京市国医检验考试,无论已否及格而有志补习者,均可报考补习班修业,二年毕业”(《南京市国医传习所:中央国医馆主办,推张简斋任所长》)。

学习课程分为两种:“必修科目”包括党义、国文、理化学、生物学、解剖生理学、卫生学、医学史、病理学、诊断学、药物学、处方学、内科学、小儿科学(附痘疹科)、妇人科学(附产科)、外科学、临症讲义(医案)、临症实习;“选修科目”包括喉科、眼科、正骨科(附金镞科)、法医科、按摩科、齿科、花柳科、针灸科(《首都国医传习所续招男女生,定于九月中旬开校上课》)。

经过先后两次招考新生,最终录取“正科四十名,补习班三十名”,于1934年9月19日开学,24日正式上课(《南京国医传习所开学上课》)。

1935年8月,南京国医传习所再次招收新生,“第一次招生,已于八月二日考过”,“月底将再续招”(《南京国医传习所续招新生》)。

1936年,第一届“补习班”临近毕业之际,国医传习所呈请中央国医馆派人监督毕业考试,中央国医馆特派秘书主任周柳亭作为代表“莅场监试”(《南京国医传习所补习科毕业呈请中馆派员监试》),“经各科教授评定甲乙,均尚及格,随填毕业证书三十张,呈奉社会局盖印发还”后,又加盖了中央国医馆印章(《令南京市国医传习所据呈报补习班毕业证书请加盖馆印应予照准文》)。

筹而未竞的中央国医专校

南京国医传习所建成以后,中医学界兴办中央国医专门学校的愿望与理想,终民国之世,一直都在不断努力争取实现。

1937年3月,卫生署中医委员会成立后,“以《中医专科学校教学规程》业经中央政治委员会议决:‘交教育部会同委员会妥为订定’,特商请卫生署指派隨翰英、张锡君前往教育部会商进行办法,并一面草拟国立中医专门学校预算,请卫生署商教育部于下年度开始时,在首都筹设国立中医专门学校”(《中医委员会建议创设国立中医专科学校》)。所拟订的预算草案,共计国币24.6万元,包括临时经费15万元(《国立中医专校积极计划进行:张委员拟就预算,刻已送教育部审核》)。无奈此时抗战的烽火已蔓延至南京,并被迫迁都,开办中央国医专门学校的计划遂搁置下来。

1939年4月22日,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中医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并令各省教育厅查明中医学校办理情形,但延宕数年,却迟迟未见有任何主办公立中医学校的举措。

在1942年10月召开的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一次大会上,孔庚提出了《限期成立国医专科学校,造就中医人才案》:“请行政院令饬教育部迅速延揽中医学者,集思广益,编辑教材,并限期一年内成立中医专科学校,普及各省市设立分校或训练班,以发扬民族固有医药。”大会议决如下:“以科学方法,研究我国原有医术及药材,为卫生行政机关及医药学校亟应切实注意之事,本案送请政府参考”(《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一次大会中医学校提案全文》)。

相关部门不但不予采纳,反而采取了一些倒行逆施的措施。1946年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命令上海市教育局取缔上海中医学院及新中国医学院,公然否定已经颁布的《中医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面对政府机关“前后言行之不符,实使人痛心疾首”的情势,“上海市中医药界积极自筹十亿元,以期建立国立中医专科学校”,并“会同首都中医药界向政府请愿”,“结果尚称圆满,不日将展开筹备工作”(《中医药界一致要求建立国立中医专科学校》)。但囿于种种原因,最终未能实现。

抗战胜利后传习所复课

抗战胜利,国民政府还都后,停办已达10年之久的南京国医传习所,在张简斋所长的积极努力及南京医药界的募捐帮助之下,重新修葺被敌伪焚烧的长生祠并增加其他建筑设施,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在向南京市教育局备案后,于1947年6月开始招录学生,报名者不仅男女均有,而且还有开业已数年的医师,但多数为抗战前在该所就读而未毕业者(《南京国医传习所复课》)。

当时,上海中医学院、中国医学院、新中国医学院已被当局勒令关闭与停办,“在今日中医药教育摇摇欲坠之势,国医传习所能够复校上课,也是中医药界中一朵奇异光彩之花”。为此,医声通讯社南京分社社长兼特派记者张德培在开学前夕专访国医传习所,“报名上课者,大半为该所旧生”,“此次甄审者七十多人,及格者六十人。女生王问儒、王慧智、梁玄亭、沈慧君、蔡香帆五人,男生芮心斋等五十五人;系下午制,授课时间为每日下午三时至六时,教材大半均由该所自编,内设教导处、事务处,其讲义为内科、外科、妇科、幼科、生理解剖、病理、诊断、方剂学、药物学;期间六个月,期满之后,即行重招新生,依旧为四年制。”(《南京国医传习所复校一夕访问记》)

1947年7月1日,南京国医传习所正式上课。除集中1934年和1935年录取的学生分别组成“特别训练班”外,还开始了向社会公开征集图书并筹备出版杂志等工作(《京国医传习所征书出刊》)。

其后,因国内时局紧张,有关国医传习所的讯息未见报道。南京解放前夕,张简斋携家人前往香港,南京国医传习所也曲终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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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Fan’s new article about Miriam Lee published recently. 

“Dr. Miriam Lee: A heroine for the start of acupuncture
as a profession in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You could read the detail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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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悼念加州中医针灸界的开山元老黄天池博士

由 admin 于 星期二, 08/02/2011 – 9:56上午 发表

尊敬的加州中医药针灸同业, 朋友们,
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向大家报告, 加州中医针灸界的开山元老, 加州执照针灸医师公会永远荣誉会长黄天池博士因病于2011年6月22日在旧金山逝世, 终年93岁.
黄天池博士是加州针灸合法化运动最早的发起者, 参与者和组织者之一. 1975年以前, 在中医针灸治疗未获合法, 针灸师因无执照开业被逮捕入狱的艰难处境下, 黄天池博土与李衛来, 李奈祖, 李愈之, 周敏华, 卞伯歧, 余庚南等医师率先发起轰轰烈烈的加州针灸合法化运动, 他被公认为竹林七贤之首. 他们带头发动捐款, 聘请葛罗士文大律师起草法案, 他们慷慨奉献, 出钱出力, 游说政界, 侨界和西医界支持针灸合法.
黄天池博士以热情投入, 领导出色, 英文精通和整脊医师兼针灸医师的颇有影响力的特殊身份光荣当选为全美首个为争取针灸合法化而成立的中医组织——加州中医药针灸学会的首任会长. 在黄博士身体力行的带领下, 前辈们同心同德, 团结努力, 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 终于使由莫士孔尼参议员提交的SB86针灸职业法案在1975年获得时任州长的杰利.布朗先生簽署成为法律. 中医针灸从始由地下走上地面, 加州中医针灸事业由始茁壮成长, 黄天池老会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杰出贡献, 值得全体同业和后来人的感激, 敬重和缅怀.
加州执照针灸医师公会建立以后, 黄天池博士历任理事, 理事长, 监事, 监事长, 顾问委员会主席, 永远荣誉会长等职. 黄老会长热爱中医, 忠诚中医. 热心加州中医针灸事业, 为CCAA的创立, 建设和发展付出了许多心力. 黄老会长作风正派, 平易近人, 淡薄名利. 医德高尚, 医术高明, 仁爱待人.深受民众的爱戴. 黄老会长功高不居功, 年老不服老, 将其大半生献给了壮丽的中医药事业, 仁心仁术治病救人永不言休, 为后辈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黄天池博士的逝世, 是加州执照针灸医师公会的损失, 是加州中医针灸事业的损失, 更是广大民众病患的损失.
您安息吧, 我们敬爱的老会长, 您的开拓功绩, 您的良多建树, 您的德术双馨将永垂不朽, 与世长存!
黄天池博士的追悼會于2011年7月3日上午10时在 Halsted 1123 Sutter St. San Francisco, CA举行. 黄博士的家属亲戚, 生前好友, 中医针灸界的新老同業朋友约二百多人参加了悼念活动. 加州执照针灸医师公會會長黄宪生, 副會長朱伯威, 秘书長兼荣誉会长陳熊, 荣誉會長周敏華, 江林, 林黄基碧, 周泽新, 沈華舒, 福利部主任黄庆嫒, 副秘书長林峰, 监事長林克武等代表公會出席了追悼會. 黄宪生會長代表公會致悼词. 黄老會長的老战友, 老同事和老朋友周敏華博士深情发言缅怀黄老會長为中医针灸在加州的合法, 成长和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 高度评价黄老會長大公无私, 热情奉献金钱, 精力和时间, 造福广大的中医针灸同业的祟高品德. 加州执照针灸医师公會全体會長, 副會長, 荣誉會長及多位资深會员向黄老會長敬送了花圈. 黄老會長的生前好友, 原三藩市经济发展委员會委员余浩扬先生, 加州中医师联合总會荣誉會長黎剑文夫婦, 屠英, 罗志長, 温平伯, 副會長趙廣伟, 福利部部長趙東桐, 三藩市地区区長欧小坚等业界好友也参加了追悼會, 罗志長医师代表王啸平會長发表悼念演讲. 加州中医师联合总會荣誉會長陈大仁特别发来唁电, 并向黄老會長的家属赠送了安抚金.

加州执照针灸医师公會理监事會
2011年7月3日

 

周敏华:为中医求公平 推动针灸在美加州合法化

  中新社广州5月30日电 题:周敏华:为中医求公平 推动针灸在美国加州合法化

作者 廖丽丽

“推动中医针灸在美国加州实现合法化,使中医针灸进入当地主流医学领域,是希望针灸医师与西医医师有同等地位。”美国加州中医药针灸协会会长周敏华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40年前自己不遗余力在加州推动针灸合法化,只求人们公平对待中医。

今年82岁的周敏华,出生于广州一个书香世家,1969年随家人移民美国。那时,旧金山华埠中医经常被警察抓捕。周敏华虽有中医专长却不能公开应诊,深感不公的她先后在《金山时报》、《少年中国晨报》等报纸发表文章,宣扬中医独特疗效,呼吁同道团结自救。

 

1973年,周敏华在香港结识的针灸医生陈佐治因非法行医被捕,陈佐治的家属求助于她。她即与当时名医好友李卫来、李愈之、李奈祖、卞伯岐、黄天池及余庚南等积极捐款聘请律师,又成立“加州中医药针灸学会”以作声援。

“那时我们喊出‘针灸应该争取在加州合法’的口号,却被人嘲讽为不知天高地厚。”周敏华回忆说,为让更多人了解中医针灸的疗效,她常常举办讲座,并现场示范针灸疗法。在她和同行们的不懈努力下,1975年美国加州通过立法承认中医针灸,中医师可以合法行医,后来加州还将针灸列入劳工保险开支。

忆起往事,周敏华非常平静。“为什么要将这个东方医疗手段冲破层层障碍,通过繁琐的立法程序,融入美国的医疗体系,就是为了求个公平,让针灸师与西医、牙医有平等的医师地位。”

眼下,周敏华更热心家乡的医疗事业,近20年来,她几乎每年都与家人一起回广州小住,并举行义诊。她和丈夫曹棣华捐助建成广州白云区中医院的CT大楼,并捐献了价值超过500万港元的CT机及其它医疗器械。

她说,此番前来广州是为委托当地杂志社编纂《周敏华自传》一书,该书预计于今年6月与读者见面。

记者注意到,年过八旬的周敏华依然充满活力,一头时髦的短卷发,格子连衣裙、白色小外套,举手投足优雅大方。

周敏华说,自己最喜欢的是文艺、体育和旅行,年轻时喜欢溜冰和游泳,后来又迷上打高尔夫球,“这也许是我保持活力的一个秘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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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中醫專業正名勢在必行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七日

1984年,舊金山市舉行美國第一批中醫博士畢業典禮。(陳大仁提供)
【大紀元2013年05月03日訊】古老的中國醫術早在一百多年以前已經隨著華裔勞工來美而帶到美國來,少數老中醫也一直默默地在華人社會中行醫,不過這些中國醫術從未被主流醫學界所重視或接受。七十年代初,首先是針灸術,後來接著是中醫各科陸續在美洲大陸的公開傳播,這個過程實際上只有近四十年的歷史。一九七一年七月,美國知名記者、《紐約時報》華盛頓分社社長羅斯頓先生應中國周恩來總理的邀請到北京參觀訪問,期間因患急性闌尾炎入住北京協和醫院急診手術,並因術後反應接受過針灸治療。羅斯頓用他在北京的親身經歷,對中國針灸術的神奇療效向美國公眾發了一個十分生動而有說服力的報導。可以說,這是現代西方主流傳媒對東方傳統醫學所作的第一次正式的報導。羅斯頓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在《紐約時報》頭版發表的這篇特別通訊,立即在美國,隨即也在西方世界,掀起了一股強烈的「針炙熱」,古老的中國針灸醫術開始受到美國公眾的熱烈歡迎,許許多多美國病家爭相到中國城那些簡樸的中醫診所來體驗針灸的神奇,它標誌著美國近代中醫歷史的正式開始……

早期中醫在美國面臨的挑戰

但是中醫在美國畢竟是一種外來文化,必然受到西方傳統勢力的抗衡和壓制。事實上當時在加州行醫的一些老中醫不時會受到某些政客、警察,乃至個別西醫的騷擾、威脅、誹謗。一些前輩甚至以「無牌行醫」的罪名被拘押起訴。因為根據加州當時的法律規定﹕只有執照西醫師才能從事針灸操作(用器具穿刺人體),而任何非西醫人士進行針灸均屬違法。為使非西醫的中醫師可以合法進行針灸治療,必需修改法律。因此,中醫事業的開拓者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合法行醫的權利問題。

「竹林七賢」發動艱辛的針灸合法化運動

七十年代初,三藩市地區的中醫前輩們為了保障自己的行醫權利,更好服務美國公眾,開始逐步組織起來,發動了艱辛的針灸職業合法化運動。一九七二至一九七三年間,當時比較活躍的幾位中醫師,如卞伯歧醫師、李衛來醫師、李奈祖醫師、李愈之醫師、黃天池醫師、周敏華醫師和余庚南醫師等開始常常聚會,商議發起籌組一個中醫專業團體,進而有組織地推動立法運動。

他們於一九七四年正式成立了「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這是加州第一個以華裔中醫師為主體的爭取職業合法化的組織。他們通過病家朋友的協助,主動和政界人士接觸,終於成功委託當時的加州參議員馬斯可尼先生和韓裔宋參議員等在參議院提出由中醫界自己參與策劃的針灸立法SB86法案,並於一九七五年取得成功。這七位前輩後來被大家譽為「竹林七賢」,深受同業們敬重。

「針灸職業合法化提案」

馬斯可尼(MOSCONI)參議員的母親患有坐骨神經痛症,被卞伯歧醫師治癒,使這位政治家決心支持中醫立法。他在一九七三年提出了SB2117法案(允許非西醫的針灸師在西醫的診斷和介紹的條件下從事針灸治療工作。)和SB2118法案(規定在加州醫務處中設立一個新的行政機構,稱為「針灸顧問委員會」,專司檢核註冊針灸師的考試和管理。)經過中醫界和針灸病家們的努力遊說,這兩個法案在一九七四年初先後通過參、眾兩院,但是最後被當年的雷根州長予以否決,宣告失敗。

新法案雖然沒有成功,但期間激烈的議會辯論和繁重的政客遊說,使大家認識到組織起來的必要性,許多早期在加州地區行醫的前輩們紛紛加入「加州中醫藥針灸學會」的隊伍,進一步擴大了推動中醫立法運動的聲勢。中醫界人士當時在三藩市著名大律師格羅司門先生、灣區工會領袖莫利思列斯先生和吉姆瓊斯先生、病家海倫美爾女士、沙加緬度著名僑領鄧世發先生等十分知名的社會人士的公開協助下,積極團結病家、聯絡媒體、爭取政要,要求針灸行醫的合法地位。


1980年,布朗州長簽署AB3040法案,執照針灸師開始合法從事傳統中醫師業務。(陳大仁提供)

一九七五年州長布朗先生簽署歷史性法案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六日,中醫界成功委託馬斯哥尼參議員再次在參議院提出針灸法案。參議員將一九七三年的SB2117和SB2118兩案的內容合併為『針灸職業合法化提案』SB86,規定中醫師在一定條件下合法從事針灸治療。該案在一九七五年一月開始辯論,經過長達近半年時間的曲折歷程,直到六月二十七日才成功地通過了上下議院的全部審議過程,並於六月三十日上午十時送交州長辦公室。七月十二日,當時剛剛上任不久的民主黨藉州長布朗先生終於將這條歷史性法案簽署成為法律,並立即生效,開創了中醫在加州合法行醫的新紀元。


1975年,布朗競選州長獲勝,隨即簽署針灸合法化法案,開創公開傳播中醫新紀元。(陳大仁提供)

針灸能代替中醫嗎?

但是當時有關新立法的所有法律文件一律都用「針灸」(ACUPUNCTURE)一詞來表述中醫,這給今天的專業定位在社會上造成相當大的混淆,也在專業內、外遺留爭議。不過今天我們從歷史的觀點理解,當年這種有意識的「誤導」實際上體現了中醫前輩和立法顧問們的政治智慧。

其實,在草擬新立法文本時,多數業者,特別是卞伯岐、李衛來和周敏華等醫師都曾堅持要用「中醫」一詞立法,並向律師格羅司門先生解釋其深遠影響。不過律師經過慎重考慮,鑒於社會上存在著不同族裔的行醫者,建議用「針灸」一詞替代「中醫」,便於被當時各族醫師們所接受。這是一個很有策略性的決策,它不僅大有助於化解「無牌行醫」的訴訟,也順利消除了不同族裔之間的嚴重分歧,既引導我們打贏了官司,也帶領我們爭取職業立法取得成功。用「針灸」一詞替代「中醫」當時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要迴避當時韓國人要稱韓醫,日本人要稱漢醫的嚴重紛爭。針灸一詞不帶種族標籤,各族醫師都可以接受,因而彼此合作,有力地推動當時的針灸合法化運動。

但是正如格羅司門(GROSSMAN)大律師於一九七六年在《少年中國報》上公開發表的歷史性文獻〈中醫師在加州的搏鬥〉一文中指出:「針灸職業合法化提案」「還不是絕對的完美」,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它僅僅為中醫事業在加州的發展打開了門戶。由於必須接受一些必要的妥協,不合理的限制還有待我們逐步加以克服。經過全體中醫師和各族裔中醫針灸組織數十年的共同努力,今天我們已經完全改變了加州中醫事業的面貌。

從中醫立法的發展歷史可以清楚看到名義上的「針灸師」是如何逐步演變成為事實上的「中醫師」的過程:

一九七九年的AB1391取消針灸師診治病人必需先經西醫,牙醫,足醫或整脊醫師診斷或轉診的規定,使針灸師成為獨立的醫務工作者。

一九八〇年的AB3040將針灸執業範圍擴充至包括電針療法,東方式按摩(推拿)及艾灸療法,並授權針灸師開中藥處方。此提案還將針灸顧問委員會升格為針灸考試委員會。

一九八四年的SB2179 提案規定健保組織(HMO)或自身保險或殘障保險計畫以外的醫療保險計畫,包括非營利醫院等集體性的醫療保險計畫都必需具備供選購的針灸福利。

一九八七年的SB840將針灸師在工傷保險系統中列為醫師(PHYSICIAN),有權診治因工受傷的雇員。

特別是一九九九年的SB466 和 2001年的SB341,明文界定並擴大中醫師可以使用的行醫手段。例如:可以使用營養物品、草藥以及膳飲輔助食品等,特別註明中醫師在臨床治療中可以處方使用各種植物、動物及礦物產品。除了過去已經取得合法地位的電針療法、艾灸療法與拔罐療法,以及使用東方式按摩(推拿)、呼吸技術(氣功)、醫療體育(太極拳等)等各治療手段等項外,再增加一項磁療法。


1997年,舊金山市舉行美國第一批中醫骨傷專科醫師畢業典禮。(陳大仁提供)

 從中醫專業教育課程和執照考試制度的發展歷史也可以清楚看到名義上的「針灸師」 是如何逐步演變成為事實上的「中醫師」的過程:

美國的正規中醫教育開始於七十年代初,基礎比較薄弱。加州的中醫教育一直走在全國的最前列,隨著加州中醫專業地位的不斷提高,(例如:成為完全獨立的專科醫療職業,成為第一線醫務工作者,後來在工傷補償系統中被列為醫師等項進步。)社會對中醫師的學術要求也自然逐步提高,而加州的中醫院校多年來也一直在逐步提高教育程度。教學總學時的要求從七十年代的不足2,000學時,到八十年代的2,348學時,乃至九十年代的3,000學時左右。目前許多院校開始提供博士學位課程 (總學時在4,000學時以上),其質素已經達到國際上中醫專業高等教育的同等水平。

同時,加州針灸局核准的所有中醫院校都被要求必須提供中醫師必須修讀的的全套課程,包括:西醫基礎學科的生物化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等,以及中醫基礎學科的中醫基礎理論課、各家學說、中藥學、方劑藥、針灸學、氣功等。臨床學科則必須有內科、外科、骨傷科、婦產科、兒科、皮膚科、眼科、五官科、針灸、推拿、物理治療、運動鍛鍊等。

加州針灸局主持的針灸執照考試,其內容完全按照傳統中醫師資格的要求,包括:中醫理論、診斷、治療,方藥,以及內、外、婦、兒、骨傷和五官等臨床科目,還包括相當一部分的西方生物醫學,甚至醫學法律、臨床法規、倫理等內容。這就是一個中醫全科考試,實際上和中國大陸的中醫高等教育相當的一種資格。

中醫專業至今仍然無法正名的兩大障礙:

正如我們多年來一再強調﹕美國一直沿用的「針灸師」(ACUPUNCTURIST)這一職業名稱具有相當大的誤導成分,因為它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正確反映當前中醫師服務的實際業務,因而造成社會,尤其是西方社會的許多混淆。隨著中醫立法逐步完善,專業教育逐步提高的同時,我們在專業正名方面的努力也從未放鬆。

就中醫界內部而言,雖然韓裔和日裔中醫師也都認識到「針灸」一詞在加州有明顯的局限性和誤導性。但是出於他們的民族主義的理念,至今無法接受「中醫」一詞。好在我們的華裔前輩具有寬大的胸懷,並沒有用中國的民族主義來與之對抗。他們用智慧的妥協解決了這個矛盾。大家都同意使用「東方醫學」(ORIENTAL MEDICINE)一詞來表達我們的專業,從而維護了團結,共同推動立法和教育的進步。

八十年代開始的中醫博士學位教育使用的就是DOCTOR OF ORIENTAL MEDICINE或 OMD。雖然ORIENTAL一詞多少隱含有對東方民族的歧見,不過三十多年來各族中醫業者,包括白人業者,對此並未曾提出過非議,這一名稱或頭銜也得到官方或中醫教育系統的接受。多數中醫團體和院校,包括華裔和非華裔的組織或機構,現在都還在延用這個名詞,例如:CAOMA, CSOMA, AAAOM, OCOM, PCOM, ECTOM, NCCAOM, ACAOM, CCAOM等等。目前,在主流媒體、在民間、在中醫院校、特別是在華裔中醫團體的英文文件中一般都直接用CHINESE MEDICINE來代替「東方醫學」,或與東方醫學互換使用。不過在有關中醫針灸的法律文件中正式使用CHINESE MEDICINE 或TCM一詞目前尚無法被其他亞洲族裔所接受。這個問題看來還有待通過世界衛生組織水平的國際協商才有機會最終解決。

近年來隨著中醫藥國際化進程日益加快,中醫藥學正在各國迅速發展,目前已傳播到160多個國家和地區,逐漸形成一支數量可觀、涵蓋多個學科、以中醫醫師為主體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為適應中醫藥國際化的發展趨勢和要求,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要求,特別制定了《國際中醫醫師專業技術職稱分級標準》,為中醫正名提供了一個權威性的規範。基於中醫起源於中國的世界共識和中國國際地位的日益提高,隨著全世界業界同仁,尤其是美國華裔中醫師們的不懈推動,中醫正名的目標應該在不久的將來可以得到解決。

其實,中醫正名還有一個更大的關卡,那就是來自西醫公會的阻力,因為他們基本上壟斷了「MEDICINE」一詞,不准其他醫療專業使用。2002年,加州中醫界曾委託趙美心議員提出的AB1943,只不過規定加州官方有關中醫針灸事務的法律文件一律統稱之為「針灸與東方醫學」ACUPUNCTURE AND ORITENTAL MEDICINE,以反映中醫界的實際現狀,卻立即遭到西醫公會的強力反對。此項要求甚至無法通過衛生委員會的初步審議而被刪除。隨後,於2006年中醫界又委託眾議院教育委員會哈福議員提出「成立亞洲醫學局法案」 AB2821,簡單地要求將目前的『針灸局』改稱「亞洲醫學局」BOARD OF ASIAN MEDICINE。然而西醫公會還是堅持不讓中醫界使用「醫學」一詞,提案很快就被封殺。顯然,一個只有碩士水平的專業要爭取「醫學」的名銜,阻力必然是很大的。

中醫正名的工作任重道遠,還要我們繼續團結奮鬥:

經過業界全體同仁近四十年的辛勤耕耘和各族裔中醫針灸組織的共同奮鬥,加州執照針灸師已經升格成為「第一線醫務工作者」(PRIMARY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甚至在工傷系統中正式列為「醫師」(PHYSICIAN),可以獨立診治內、外、婦、兒、骨傷各科病患。毫無疑問,我們已經是事實上的中醫師。今天加州的中醫事業已經建立起一套比較完善和相當嚴謹的規章條例、教育體制和考試制度;還得到其他醫療職業者,如西醫、整脊醫、心理醫師等的初步肯定;也在廣大消費者中培育起一定的專業信譽。加州中醫正在逐步納入主流醫療體系。這個成果來之不易,應當十分珍惜。為了保證加州中醫事業可持續地健康發展,我們認為極有必要堅定地保持尚未正名的「加州針灸局」的高度專業性。

中醫藥在美國是外來文化,這個專業的力量現在還相當弱小。因此,中醫界不容分裂,我們必須團結一致。同時,中醫學是一門完整的浩瀚系 統,中醫學不容分割。中醫業者要納入主流社會,還必須尊重西方文化,效法西方教育體制和醫療體制的傳統:先修取博士學位,再考取行醫 執照,然後進一步提高成為專科證書醫師。中醫界在當前的立法問題上,在各族裔 中醫業者和中醫團體還有很大的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我們認為應該繼續協商和溝通,沒有達成共識之前似乎不宜匆忙地強行立法。中醫入 主流,教育是關鍵。我們的當務之急是趁布朗擔任州長的寶貴時機, 加緊再次策劃一個中醫專業教育法案,修改入門標準,規定所有中醫從業人員必須修取博士學位後方可參加執照考試,實 現中醫教育與美國其他醫療專業的教育體制相匹配。如此方有利於中醫正名的推動,而全體中醫師的基本權益也才能得到較為可靠的保障。

(責任編輯:鄒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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